岗位:法务专员
数量:1
工作地点:浙江绍兴新昌
直接上级:集团法务总监、总经办主任
岗位职责:
1.负责上市公司法务风险防范,合同评审;
2.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执行督查;
3.诉讼和法律纠纷处理;
4.信息情报收集管理;
岗位要求:
1. 本科及以上学历,法律及相关专业。
2. 年龄:35周岁以下。
3. 三年以上的律师、大型企业法务管理工作经验。
4. 特质:熟悉经济法、合同法、公司法以及较高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,通过国家司法考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