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位描述
1.基本条件。
(1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(2)50周岁以下,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(含)学历,以财政、金融、经济管理、会计、审计、法律以及各类产业技术专业为主。
(3)坚持原则,刻苦耐劳,工作认真负责,勤奋学习,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和创新创业精神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。
(4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5)具有中级以上(含)职称。
2.工作经验和工作技能。
(1)具有8年以上(含)大中型企业或者证券、基金等单位工作经历,担任过业务主管以上(含)职务3年以上(含)。
(2)具有扎实的投资理论基础,熟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务操作。
(3)熟悉国资国企、产业、财会、证券、法律、税务、内部控制、公文等方面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。
(4)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,具备扎实的文字基础和分析撰写能力,熟练运用计算机系统操作业务,熟练使用Word、Excel 等办公软件。
3.优先条件。
(1)在上市公司、大型国有企业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业务主管职务。
(2)具有特许金融分析师(CFA)、注册会计师(CPA/ACCA)、法律职业资格、高级技术职称者。
(3)投资经验丰富,参与2个以上(含)投资项目成功案例。
(4)具有基金、证券从业资格证。